事后公示表
执法类别 | 行政处罚 | |
执法机关 | 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三大队 | |
执法对象 | 北京博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沧州分公司 | |
执法内容 | 违法事实 | 上级交办,三里家园项目南、北区地下车库涉嫌未批先建,经查,该项目由北京博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沧州分公司进行开发建设,现场南北区地下车库已完工,未办理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》。 |
处罚依据 | 其行为已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》第四十条规定。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》第六十四条的规定给予其处罚。 | |
执法决定(结果) | 处罚结果 | 决定给予你(单位)限期三个月补办相关手续,并处以罚款壹仟柒佰陆拾伍万捌千陆佰伍拾元的行政处罚。 |
处罚时间 | 二0二0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| |
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 | (沧城执)罚字(2020)第(3-3004) |